《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政策图解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政策图解
项目 | 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考试成绩 计算方法 | 现场体育统一考试(45分)+体育素养综合评价(15分)=60分。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由运动参与成绩(3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9分)成绩和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3分)三部分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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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体育统一考试 | 一类考试项目 (三选一) | 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 调整后的各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另行印发。 | 每位考生须参加全部三类项目的考试。现场体育统一考试项目规则、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办法、评分标准等另行印发。 第一类项目已选4分钟跳绳的,第二类项目不能选一分钟跳绳。 |
100米游泳(规则调整) |
四分钟跳绳(新增) |
?二类考试项目 (六选一) | 50米短跑(调整:200米→50米) |
?立定跳远(调整:三级跳远→立定跳远) |
投掷实心球 |
一分钟踢毽子(新增) |
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新增) |
一分钟跳绳 |
?三类考试项目 (五选一)? | 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
足球:25米绕杆运球 |
排球:一分钟排球对墙传(垫)球 |
羽毛球(新增) |
乒乓球(新增) |
体育素养 综合评价成绩 (包含3项) | ?运动参与成绩 (由6分调整为3分) | 包括体育课参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参与和体育竞赛参与,按学年评分。 | 每学年满分1分 | 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等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分值不变共9分,评分规则调整)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规定的项目 | 每学年满分3分。及格及以上3分,不及格1.5份,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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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 (新增,共3分) | 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体育与健康知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 卷面等级满分100分 按等级赋分:80份及以上计3分,60-79分计2分,59分及以下计1分,缺考计0分。 | 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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