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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珠教体〔2025〕11 号)

  ZBGS-2025-41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增强学生体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

  2026年起参加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实行)。

  二、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1.中考体育由现场体育统一考试和体育素养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满分为45分,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计算过程保留一位小数,计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2.现场体育统一考试设三类项目,每类项目满分为15分。成绩取三类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总得分的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45%。

  3.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由运动参与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以下简称“体质测试”)成绩和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运动参与成绩满分为3分(七、八、九年级各1分),体质测试成绩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3分),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成绩满分为3分。

  (二)考试内容

  1.现场体育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中长跑:1000米(男)/800米(女)、100米游泳(不限泳姿)、4分钟跳绳。考生须在以上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踢毽子、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考生在以上六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第一类项目已选4分钟跳绳的,第二类项目不能选一分钟跳绳。

  (3)第三类项目: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考生在以上五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每位考生须参加全部三类项目的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体育统一考试项目规则、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办法、评分标准等另行印发。

  2.体育素养综合评价

  (1)运动参与:包括体育课参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参与和体育竞赛参与,按学年评分。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育课和大课间等活动且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

  (2)体质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等级赋分。及格及以上计3分,不及格计1.5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质测试计0分。

  (3)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考试方式为机考,实行开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复抽题作答,取得分最高一次计分。按等级赋分,80分及以上计3分,60~79分计2分,59分及以下计1分,缺考计0分。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课程应知应会内容,包括体育运动常识、体育与健康知识、运动人体科学常识、运动医学康复常识、运动营养卫生常识、急救常识等。

  (三)考试时间、考场和实施

  1.现场体育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5月、缓考安排在5月,采用统一集中考试形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考区、考点,组织本地区初中毕业生进行考试。

  2.体质测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测试工作队入校测试,每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在9-12月份。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全市体质测试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自行组建由体育教师组成的测试队伍,也可遴选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测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督,确保体质测试工作规范有序,要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体质测试数据客观真实。各学校负责体质测试现场的协调、组织、管理工作。测试当天应公示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并将经学生签字确认,监考人员签字、学校主考签字的原始记录表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质测试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

  3.运动参与。体育课参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参与和体育竞赛参与情况由学校负责,每学期期末学校须将全体学生参与情况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参与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逾期不受理。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4.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市招生办负责考试统筹管理,市教研院负责题库命题,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四)过渡安排

  2023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九年级的运动参与成绩按原办法(珠教体〔2022〕9 号)计算;九年级的体质测试按本意见执行;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作安排;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按原办法执行。2024年9月升入七年级的学生,八、九年级的运动参与成绩按原办法计算;八、九年级的体质测试按本实施意见执行;体育与健康通识考试不作安排;现场体育统一考试从2027年起逐步过渡到本实施意见。

  三、外地返珠学生和往届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珠学生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按在珠普通考生标准进行。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按照学生转出地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在当地就读期间的对应成绩,予以认定;学生无在当地就读期间对应成绩或无法提供的,按照我市体育素养综合评价相应项目的平均分予以认定。

  (二)往届学生只计算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取三个类别项目现场考试成绩总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60%。

  四、特殊类学生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认定,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记入学生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计算。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相关残疾情况材料,学校出具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证明。

  (二)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学生,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可免考,按全市中考体育成绩平均分计算。考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学校出具免修体育实践课证明。

  (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脊柱弯曲、O型和X型腿达Ⅱ度,以及影响正常体育活动的其他身体发育异常情况(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学生,现场体育统一考试可选择只参加一个项目考试,根据实际得分按单项满分45分折算。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择考申请书和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四)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及女生例假等不能参加现场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学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全部考试项目免考的,按现场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80%计算;申请部分项目免考的,按该项目满分的80%计算,其他项目按参加考试实际得分计算。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缓考申请书;申请免考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免考申请书和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五)根据体质测试有关规定,符合暂缓测试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暂缓测试但必须在本学年度测试周期内完成测试。申请缓测的学生,应当向所在学校提交缓测申请书,并经同意后方能缓测。申请免测的学生,应当向学校提交免测申请书和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六)经由所在考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名单,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七)游泳项目因场地、天气、水温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天进行。考生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考试后,因个人身体或天气等原因不能在同一天继续参加下一个项目考试申请缓考的,需报所在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缓考,已完成的项目成绩仍然有效。

  五、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市、区教研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毕业生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负责组织本区的体育考试。

  (四)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学以及外地返珠生和往届生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参加体育考试。

  (五)鼓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为考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主要职责分工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

  (2)协调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

  2.市、区招生考试部门

  (1)负责现场体育统一考试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及做好应急预案。

  (2)负责现场体育统一考试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

  (3)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4)负责组织对特殊考生进行审核。

  (5)负责现场体育统一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3.市、区教研部门

  (1)指导各初中学校积极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科学训练。

  (2)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

  (3)命制体育与健康通识试题库。

  (4)指导学校实施《国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

  4.初中毕业生学校

  (1)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实施意见。

  (2)实施学生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

  (3)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提前做好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查工作,排除体育考试潜在的安全风险。

  (4)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和考试项目。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他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正常考试。

  (5)组织考生参加现场体育统一考试。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本意见自2025年10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省文件有新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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