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即将出台 打造国际化现代化高品质新业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2022—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将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澳珠极点带动功能,紧扣“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商业质量,加快构建新消费生态体系,力争把珠海打造成为国际化、现代化、高品质、新业态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实施方案》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珠海培育成引领消费创新的区域、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重要驻地、特色会展和海洋消费的高地、文商旅体娱深度融合名城、粤澳跨境消费深度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打造高端消费资源聚集地、打造品质化消费名品诞生地、打造智慧消费创新发展高地、构建港珠澳联动共享的区域消费体系、打造文商旅体娱深度融合消费引领区等十个发展方向共38项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在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工作措施等方面都力争彰显珠海特色,找准珠海定位。”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突出珠海旅游城市特色方面,将开发独具特色的海洋旅游产品,打造特色滨海运动休闲基地;在突出珠海品牌展会优势方面,将增强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等知名展会对珠海消费带动作用,持续丰富会展品牌内涵;在突出珠海毗邻港澳优势方面,将利用好建设港珠澳大桥经贸新通道窗口期,推动形成跨境消费合作新模式。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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