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育德学校新校区迁建项目予以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复函
珠发改投审〔2024〕55号
珠海市教育局:
报来《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对市育德学校新校区迁建项目予以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函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是落实市政府专题研究育德学校迁建工作会议精神,市育德学校迁建至市救助管理站高新区新址项目,将原项目安置中心楼、综合服务楼及地面操场作为育德学校办学场地,对划拨学校办学区域建筑设施进行修缮建设。项目建成后能有效满足学校安全管理需要,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确保学生教育矫治质效;满足学校长远办学需求,发挥专门教育应有功效。按照《珠海市政府研究育德学校迁建工作会议纪要》(〔2024〕80号)要求和市财政局意见,我局同意市育德学校新校区迁建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10-440400-04-01-334426)
二、该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金峰西路北、华冠路东侧市救助管理站新址,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安置中心楼、综合服务楼及周边区域进行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474.61万元内,其中建安费用约299.48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二类费用)41.70万元、设备费116.37万元、预备费17.0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解决。
四、该备案文件作为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控制、投资计划资金安排的依据,请你单位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育德学校新校区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2410-440400-04-01-33442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