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体育中心室外体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3〕30号
珠海市政府投资工程设计中心:
报来的《关于申请市体育中心室外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概算审查的函》(珠工设计函〔2023〕1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现就该工程(项目代码:2210-440402-04-01-449896)设计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该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3号体育中心现有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本次设施提升工程涉及用地面积26217m2,主要为篮球广场二期(3356m2)和足球场(22861m2)。
(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篮球场二期建设工程、足球场翻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二、投资估算
该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控制在800万元内,其中:
1.建安工程费695.4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62.1万元;
3.预备费37.9万元;
4.苗木迁移费4.6万元。
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
三、其他意见与建议
(一)应按优质优价原则,充分做好设施、设备采购的市场询价定价工作。
(二)实施阶段应做好安全防护和电缆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概算批复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未开工建设,需申请重新批复概算。
附件:市体育中心室外体育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概算核定表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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