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拟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珠府办函〔2018〕308号)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珠商〔2019〕2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珠海市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奖励工作的通知》(珠招商函〔2022〕22 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律师事务所合规性审查、市招商署党组会和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奖励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我署现将2022年度《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拟扶持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度《珠海市加强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拟扶持资金分配方案
珠海市招商署
2023年11月1日
(联系人:皮宝琳0756-2605680,苏乐超0756-260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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