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供配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5〕50号
珠海市公安局:
《珠海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审批珠海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供配电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通过,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珠海市公安局开关站和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等配电站设备老化,且原有容量也不满足新增负荷的需求,已无法保证向珠海市公安系统可靠供电,如遇突发停电事故将对珠海市公安系统核心关键部门的工作会造成严重影响,不能满足政府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政策对公安系统的要求。经事前绩效评估审核,项目方案可行,我局同意建设珠海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供配电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0-440402-04-02-678055)
二、珠海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供配电改造项目位于珠海市公安局机关大院内,建设内容为:1.公安局大院开关站建设:包括一路电源进线和开关站建筑本体土建部分,以及该线路管廊的土建部分(包括用地红线内电力管廊建设);2.公安局大院开关站10kV供电网络改造:公安局物证中心配电站、交警指挥中心配电站、市消防中心配电站、公安局配电站(3#高压房)、公安局配电站(2#高压房)、公安局指挥中心配电站等均由新开关站供电;3.公安局指挥中心配电站改造;4.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内部低压母线槽改造建设;5.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安装发电机快速接入装置;6.公安局配电站(2#电房)改造建设;7.公安局配电站(3#电房)改造建设;8.公安局大院内各办公楼低压配电系统改造。
三、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775.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79.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3.73万元,基本预备费132.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需做好与供电部门沟通工作,制定完善的停电计划及详细的保供电措施,保障市公安局的正常工作运转;二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设计优化工作,严格控制投资;三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过程安全监测,落实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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