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光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推珠海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提案》(第20220037号)收悉。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公安局、珠海市税务局、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做好全方位服务、实施人才计划、降低企业成本等多方面举措,助力珠海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一、关于人才短缺限制着民营企业的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以服务创新驱动主导战略,加快集聚产业创新人才,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计划工程。一是深入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产业人才。近3年来引进陈大可、汤涛、张旭等院士顶尖人才,先后通过认定、评审等方式遴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528名(累计952名),通过专家评审和企业自评选拔产生1589名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资助市创新创业团队127个,超过80%从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通过人才支撑引领,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坚持实施人才优先引进入户政策,人才入户整体门槛在珠三角位于低位,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广东省前列。特别是近三年来,围绕打造湾区人才高地,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19年引进4.2万名、2020年引进5.6万名,2021年引进6.55万余人,98%为产业人才,创历史新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资源支撑。二是人才队伍加速聚集成效显著。人才资源总量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底,全市人才总量约为77万人,“十三五”期间净增29万人。常住人口每10万人大专以上学历为25752人,占比约26%,位居深、广之后全省第三,人口素质相对较高。高端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加速聚集。我市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高端人才约9万人。其中博士后约340人,博士超过4300人、硕士超过33000人,留学回国人员约1.5万人,人数均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限时禁行的问题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粤公规〔2021〕3号)规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广东省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其中,该通告的第三条规定,在本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为解决高速公路禁行时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我市绕道通行的需求问题,我市交警部门经过研究,专门调整了全市高速公路各出入口周边绕行道路的禁行时段,由原来的全天24小时禁行调整为每天6时30分至23时30分禁行,并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时间的通告》,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提供便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中型以上货车限行,符合法律规定。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减少高峰时段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交通安全。限行的车辆类型也并非仅限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还包括中型(含)以上货车、工程运输车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中型以上货车限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通用管理措施,在国内许多大中城市均有实施。
为切实保障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我市交警部门采取了办理车辆准行证的工作措施,以满足部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特殊通行需要。同时,交警部门还通过开通了互联网办理渠道、实行全城通办等方式,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准行证办理服务水平,对涉及民生保障、防疫运输等车辆,交警部门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和通行实际需求,不断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三、关于经营成本高使得民营企业生存困难的问题
2022年,国家及省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按规定予以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2022年4月28日,ty8天游平台登录印发《珠海市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府办〔2022〕5号),从七方面提出39条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同时,我市全力做好支持民营企业降本减负工作,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充分释放援企稳岗政策红利。一是落实国家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减轻企业用电负担。自2018年起,五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每千瓦时15.7分,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二是降低企业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共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约7000万元,发放稳岗补贴4718.54万元。三是支持企业吸纳就业,为中小企业发放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社保、岗位等补贴4667.66万元,发放各类招工类补贴约1800万元。四是扶持创业型企业发展,为创业型中小企业发放一次性资助、租金补贴、招工补贴共1949.46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4笔2.7亿元,同比增长390.9%,创历史新高。
四、关于民营公司的税收负担过重及建议实施减税减费的问题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优惠和减免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降低缴费比例或缴费基数、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基金收入的政策,要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相关政策。因此,市级税务机关无权制定出台税收和社保费的减免优惠政策。
近年来,市税务局坚持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政治责任扛牢抓实,给予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最大税务支持。一是建立健全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实施专项会议制度,形成政策落实问题收集、研究、反馈和解决机制,统筹推进全市范围内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二是立足实际落实重点政策。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针对性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我市民营企业脱困解难。三是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坚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缓则缓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依法给予民营企业最大限度税务支持。
五、关于融资难融资贵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空间的问题
2021年,我市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完善融资政策扩大支持范围,建立“一二三四”(一支金融顾问队伍,开展送融资政策、融资服务上门两类服务,推进金融服务进协会商会、园区、企业“三进”服务,建立“热心接待来访企业、耐心倾听企业困难、真心解决企业难事、诚心为企办好实事”四心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普惠金融服务,27家银行入驻小贷中心轮班接待来访企业102家,其中首贷企业14家,现场收集48家小微企业融资需求1.68亿元,帮助21家提供贷款支持1亿元。全年,“四位一体”平台为802家中小微企业提供1385笔70.02亿元贷款或转贷资金,金额、笔数比上年增长13.4%和17.5%,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9400万元。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
(一)营造创新环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一是完善创新政策体系,2020年以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完成《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修订,编制《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珠海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下一步还将制定出台创新驱动促进产业发展的措施,从创新链与产业链紧密结合、创新链与资金链持续加强、创新链与人才链有效衔接等方面支持创新发展,确保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实效性,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二是壮大科技创新主体规模,高企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力军,高企工作一直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通过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链条联动培育机制,推动我市创新主体不断扩大,高企数量从2015年的397家跃升为2021年的2075家,增长超4倍,其中民营企业约为1600家,占比超过70%。下一步将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大力组织开展辅导培训,持续支持高企树标提质。三是持续深化科技金融融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设立科技天使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银行资本支持科技创,目前已完成22个项目投资,其中股权投资项目20个(投资引进项目占比50%)、合组基金2支,总金额21259.45万元。
(二)实施人才新政,优化人才集聚环境。一是推进年轻人、产业工人、新市民“有业有住有家”计划,我市未来五年新增幼儿园学位3.7万个、中小学学位13.8万个、医疗床位1万张,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不少于8万套。二是服务“产业第一”发展战略,尽快落地实施《加快产业创新人才集聚十条措施》,进一步强化人才激励保障,持续增强对海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力。同时,安排开展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2022年,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计划安排各类线上线下招才引智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企业赴省内外高校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同时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的成本。一是助企减负,打好稳岗减负“组合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延续执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预计2022年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7000余万元。二是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预计2022年返还1.5亿元。三是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补贴,按照省统一部署,2022年对市内注册、持续经营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四)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完善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扶持政策,引导信贷资源加大投向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我市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计划通过“线上金融服务超市”和“线下金融服务大厅”,2022年为全市小微企业提供100亿元以上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3亿元。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一是深入推进柔性执法,为民营经济营造宽松包容的营商环境。在应急管理、消防、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主动帮助支持企业修复信用。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民营企业发展做好全方位服务。坚持和完善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听取企业对各项政策和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重大产业项目“窗口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民营企业申报重大专项和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总抓手,坚持严的主基调,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部门行业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国企、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等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腐败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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