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220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珠海市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珠海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第2022014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深入调研,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以开展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重要抓手,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与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智慧、多元的养老服务发展生态链,打造新时代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智慧养老方面
为全面提升我市智慧化养老服务水平,2019年我局统筹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被纳入“智慧城市”首批项目。2020年8月,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正式上线投入使用,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手段,整合市、区、镇(街)、村(居)各级养老服务资源。截至目前,注册用户超过5万余人,准入养老服务组织737家,提供服务54万余人次,为我市养老服务开展和监管提供了坚实科技支撑。
(一)积极实施智慧助老工作。持续完善平台功能,让老人亲身体验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刷脸吃饭”、“养老机构VR实景展示”等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便捷,并设立线上“养老顾问”,帮助老人跨越“数字鸿沟”。目前,老人及其亲属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5512345热线电话等多渠道了解和申请养老服务,平台已开通高龄失能长者照护服务补贴申请、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申请、长者饭堂补贴结算发放、高龄津贴申请发放、居家上门服务申请等多项业务。
(二)持续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为保障老年人个人信息、补贴资金和服务场所安全,我局出台《珠海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截至目前累计为2.87万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0973万元,长者饭堂就餐补贴46万余人次。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实现视频安全监控全覆盖。
(三)不断提升智慧化水平。为更好地满足我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我市将不断完善智慧平台功能,一方面,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进一步开发老年人方便可用的软件及功能,真正实现“足不出户的养老“;另一方面,我们将结合全市”一卡通“工作需求,进一步链接卫健、公安、医保数据,结合日常巡查摸排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全市老年人数据库,为科学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方面
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我市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全力打造“15分钟为老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一)建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定《珠海市居家养老上门基本服务包》,为我市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按照失能程度,提供每月免费上门服务,解决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难问题。建立定期探访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为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采取上门探望等形式,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协助解决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标准,出台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推动纳入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组织制定实施标准,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加强服务指导和支持。为全面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本年度,珠海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立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对我市养老机构、镇(街)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养老服务情况进行调研、指导、评估,并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发放等参考依据。同时,为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市、区人民政府将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本级留成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五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三)完善奖补激励政策。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奖补扶持制度。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对社区养老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等级评定,获评为三到五星级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分别给予5万、10万和20万的一次性运营支持补贴,截至目前,全市27家机构获评为三星级以上。培育一批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本年度选取香洲区作为试点区域,探索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养老服务网络。
三、发挥老年人主观能动性方面
为了让更多老年人享受便捷的养老服务,市、区民政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为老服务,积极发挥老年人主观能动性。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深入社区,在各社区老人开展“手把手”“面对面”“一对一”的指导教学,让老人能够熟悉智能手机如接听拨打电话、查看短信、微信聊天、查找最新养老政策、查找养老机构、查找长者饭堂等功能,帮助长者掌握和提升智能手机应用技能。各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活动,包括书法、舞蹈、美食兴趣班,健康、科普、防诈骗知识讲座等,丰富老年人生活。
(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为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主观能动性,村(社区)居委会积极培育辖区内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组织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互助养老、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活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的通知》,全面开展互助养老,缓解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养老难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老年人社会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组织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员会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晶,23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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