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第一版)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行我市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珠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现将《珠海市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依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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