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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2C9223-7/2020-00161 分类:
发布机构: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12-11
名称: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珠医保〔2020〕55号 发布日期: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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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1  浏览次数:-

ZBGS-2020-73

珠医保〔2020〕55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下列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调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文号:珠人社〔2017〕173号 编号:ZBGS-2017-18);

       二、《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定病种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珠人社〔2014〕204号 编号:ZBGS-2014-025);

       三、《关于医疗保险待遇及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文号:珠人社〔2013〕272号 编号:ZBGS-2013-031);

       四、《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额度”管理改为“实账”管理的通知》(文号:珠劳社[2003]113号)。 

  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