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用字〔2025〕45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金湾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金字〔2025〕59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7300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0334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763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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