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 2022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 2022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发布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 2022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4)〔2023〕5 号、2023 年 3 月 27 日。
三、征地位置: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草堂湾社区草堂组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被征收单位、地类和面积:金湾区三灶镇草堂湾社区草堂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 0.3490 公顷(不涉及耕地)。
五、征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珠府函〔2021〕14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补偿标准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1〕25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计提及发放: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计提及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 号)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七、详细征地范围、位置、坐标可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城市管理办公室查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 26 号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行政服务中心 3 楼,联系人:吴俊文,联系电话:0756-6165199)。
八、本公告期限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 2022 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3〕5 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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