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8宗,同比上升20.00%;死亡19人,同比上升26.67%;受伤0人,2013年同期没有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42万元,同比上升40.71%。事故的类别依次是:高处坠落(8宗,死亡9人)、机械伤害(5宗,死亡5人)、物体打击(3宗,死亡3人)、触电(2宗,死亡2人);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违章操作或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二是设备设施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管。
通过对2014年事故特点和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测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主要原因: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完全得以落实。部分企业安全投入少,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够重视,安全设施、设备存在的缺陷不能及时排除,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不足。
二是企业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底子薄弱,接受安全培训教育不足, 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故防范意识不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
三是受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影响,我市台风、雷暴雨、强对流恶劣天气多发,容易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挑战。
四是第二、第三季度气候呈现高温、高湿、高盐特点,生产生活用电量增加,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高温条件下人易疲劳,操作性事故机率上升;机器设备长期处于高盐空气状态极易产生腐蚀发生故障,使偶发性事故增多。
根据2014年来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原因的分析,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应以建筑施工和制造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防范为重点,以防止“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为抓手,从以下几方面来预防和减少事故:
一是按照“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的要求,充分发挥“一体系三平台”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指挥棒”、“电子眼”以及执法监察“尖刀”作用,进一步深化“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应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按照“一决定一办法”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积极推动“掌上安监”系统应用,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企业事故防范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率,加大对“黑名单”、“零隐患”和其他企业查处(检查)率以及隐患整改率,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深入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坍塌、防中毒等安全措施。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切实从严执法,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企业、从重处罚、严格问责“四个一律”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通过执法联合行动,依法依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意识。加大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力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督促企业加大对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力度,普遍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
五是加强企业检维修作业和停产复产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检维修作业,特别是长假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对停产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空或置换有关装置、设备设施及管道内的危险物料。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检维修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严防检维修作业事故发生。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