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金融工作部门:
现将《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1月18日
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1〕12号)《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珠澳两地实际,现就珠澳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积极探索珠澳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和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推动珠澳社会救助融合发展,为澳门居民在珠海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衔接。以珠澳社会救助政策衔接为主线,整合珠澳救助资源,积极探索实现珠澳两地合作共享的机制和办法,促进珠澳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
2.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思想破冰引领改革创新,紧盯珠澳困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3.坚持互利合作。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社会救助新机制,以促进珠澳社会救助服务互惠共享为着眼点,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的便利性、可及性和可携带性,积极营造便利澳门居民在珠海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推动珠海、澳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社会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和区域救助政策统筹衔接,完善便利澳门居民在珠海生活和工作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珠澳合作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工作协作平台
加强与澳门、合作区的交流合作,建立社会救助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成立社会救助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社会救助协作政策研究、协作机制共融、重点个案研判等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和区域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推动出台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支持性政策。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就珠海、澳门、合作区共同关注的问题定期开展专题讨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通报机制,包括定期通报机制与紧急通报机制,实现珠海、澳门、合作区困难群众信息互通有无。二是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协查机制,通过申请人签署授权书及提交相关材料,对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异地核查,确保救助审批过程更加公正、透明、准确,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
(三)优化跨境汇兑流程
加强与金融机构、澳门福利部门协调,推动优化跨境汇兑流程,商定澳门经济援助金跨境汇兑方案,实现澳门居民在珠海直接汇兑澳门经济援助金,支持澳门居民更好地融入珠海的生活与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四)畅通社会救助渠道
完善珠海临时救助政策,对在珠海遭遇突发急难的澳门居民、合作区居民提供临时救助。推动在珠海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中设立专项基金,为在珠海临时遇困的澳门居民提供救助帮扶。【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
(五)拓展社会救助服务
大力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珠澳社会救助。为澳门社工在珠海执业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发挥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等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将澳门社会服务理念和标准引入珠海,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在珠海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澳门居民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广东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2月)。试点工作为期一年,及时召开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动员会,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按照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稳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完善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各区(功能区)民政部门要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试点期间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反馈,市民政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确保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落地见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区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民政部门统一牵头部署,财政、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面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解读珠澳两地救助政策,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珠澳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和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的重要意义,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珠澳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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