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的公告
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9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反馈公告如下:
一、意见建议收集情况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布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接收反馈意见和建议。截至8月19日24时,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采纳1条,部分采纳0条,不采纳0条,其中,本次收到的2条意见和建议中,咨询意见1条,已回应说明。
二、意见建议情况反馈
意见建议1:征收土地评估费用怎么支付,是否包含在征收土地工作经费当中?
意见反馈:《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珠府〔2023〕65号)第七条“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服务费、征收土地(预)公告登报费用及其他与作出补偿决定相关的公告费用。第三方服务费是指征收土地工作需要的测绘、航拍、评估、公证、法律等服务费”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评估费用在征收土地专项经费中的“其他费用”中支出,不包含在征收土地工作经费当中。
意见建议2:建议《通知》中涉及的区人民政府修改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意见反馈:采纳。根据《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珠府〔2023〕65号)中的相关规定,将《通知》中的“区人民政府”修改为“区人民政府(含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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