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对《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重点就补充设定的法律责任)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时。
地点: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证会主要围绕《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重点就补充设定的法律责任)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8人)
(一)听证陈述人15人
1.企业代表,5人;
2.行业代表,2人;
3.人大代表,2人;
4.市民代表,2人;
5.政协委员,2人;
6.法律专家或律师,2人。
(二)相关部门及社团组织旁听代表3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12时截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听证组织者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听证组织者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工 ;
电话:0756-8619840;
传真号:0756-8619814;
电子邮箱:zhxfzhzdk@zhuhai.gov.cn.
附件:1.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