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举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拟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点:珠海市教育局601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21名: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市民9名(香洲区3人,金湾区2人,斗门区2人,高新区1人,鹤洲新区1人);
(二)珠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三)各区教育部门代表5名,香洲、金湾、斗门、高新、鹤洲新区代表各1人;
(四)政府职能部门人员5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1人)。
四、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共5名。
五、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六、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市民以自愿报名、协商推举、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由相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事业单位、合法注册公司等单位组织推荐;如自愿报名人数过多,由持相同意见类型人员自行协商推举听证参加人参会;协商不成的,则采取现场公开抽签方式产生,由部分已报名人员共同见证。
(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区教育部门代表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
(三)旁听人员以自愿报名、额满为止的方式产生。如旁听人员报名人数不足,也接受听证会当天现场报名旁听,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我局将在听证会举行前20日电话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名单。
七、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持《广东省居住证》市民: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和身份证。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代表、区教育部门代表参加人:需提供相关工作证。
(三)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附件2);同意公开必要个人相关信息(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时,将公布参加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四)旁听人员:珠海市居民,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住证。
八、报名办法
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3年4月30日下班前截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认真填写《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送到珠海市教育局基教科(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1号楼201室)进行报名,或将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jjk@zhuhai.gov.cn进行报名。
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按照听证有关规定,确定听证人员的姓名、职业和有关信息将会向全社会公布。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发送到邮箱:jyjjjk@zhuhai.gov.cn)。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121306。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3.《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珠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