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局发布《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试行)》 全面筑牢我市电化学储能安全防线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局正式印发《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作为我市首次针对电化学储能领域制定的专项安全管理政策,珠海在全省率先构建覆盖“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全领域、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储能安全监管体系,标志着全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迈入系统化、规范化新阶段,为全省乃至全国储能产业安全监管提供“珠海样板”。
一、赋能产业发展,填补管理短板
当前,我市电化学储能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截至 2025年8月,全市电化学储能装机总量已超365MW?h,其中2025年上半年新增装机总量突破160MW?h。随着“峰谷套利”模式推广及应急供电保障需求增长,储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也面临安全监管零散、标准不统一、安全生产风险不可控等问题。为破解产业发展与安全管理的协同难题,市发展改革局整合过往分散规定,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办法》的出台有效填补我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领域的空白。
二、全周期覆盖,明确责任标准
《办法》适用范围涵盖我市行政区域内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或容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项目,重点明确三方面内容:一是界定监管对象。清晰划分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储能电站及用户侧储能设备的概念,避免监管盲区;二是覆盖全生命周期。从规划选址、项目备案、设计施工,到并网运行、运行维护、退役管理,全流程提出安全管理要求;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托省级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同时,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兼具“惠企”与“利民”双重属性。
三、强化政策协同,织密安全网络
为强化政策落地效果,市发展改革局已联合其他六部门发布《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聚焦用户侧储能项目,细化全生命周期各阶段操作标准,为企业实施、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此次《办法》与《指引》形成“政策+技术”协同体系,监管范围从用户侧拓展至电网侧、电源侧全领域,将全市电化学储能产业全面纳入规范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储能安全管理体系,彰显我市以政策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四、抓实落地执行,提升管理效能
为推动政策有效落地,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宣贯培训,牵头开展《办法》《指引》专题培训,确保各区、相关部门及企业准确掌握政策内容与执行标准;二是推动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珠海经济特区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条例》纳入市人大立法审议工作,加快构建“条例+办法+指引”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提升我市电化学储能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筑牢高水平安全防线;三是强化协同监管,督促各区、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为全省能源安全管理贡献“珠海智慧”,助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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