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宣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2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采购需求:拟与省级媒体合作,落实重点工作部署,围绕文明养犬、农贸市场和沿街商铺文明经营、农村移风易俗“红白事简办”、文明交通、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小区管理等文明城市建设重点难点方面,推出原创报道;开展“珠海温度·十大文明瞬间”宣传活动(暂定),以网络平台为渠道对评选出的十大文明瞬间进行集中宣传,展现珠海的城市温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规受到行业惩戒;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类似项目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不限于从业资质证明、以往项目案例材料、拟投入团队成员基本情况等);3.自2022年9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5年9月11日18点(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722室。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2222631。
六、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 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1号楼722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2222631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