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洋发展局关于2025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珠江、淮河、钱塘江、闽江等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5〕1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14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我市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等有关重要独立入海河流重点河段。主要入海河口禁渔水域划界如下:
(一)磨刀门口,以珠海大桥和泥湾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
(二)鸡啼门口,以鸡啼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
(三)虎跳门口,以南门大桥为界向珠江一侧水域;
(四)前山河,以石角咀水闸为界向前山河一侧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从事渔业资源调查和养殖生产等需要捕捞作业的,应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珠江禁渔秩序。如违反规定,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0756-8888670(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0756-2222224(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0756-2223590(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0756-7263592(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0756-2782675(斗门区农业农村局)
珠海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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