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知识】《珠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纲》
1987年8月,中国共产党珠海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珠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纲》,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共同的理想、目标团结全市人民,在改革开放中建设精神文明;改善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一代“四有”新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大力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坚持“双百”方针,注重社会效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多元文化系统;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保证社会安定团结,树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养成团结、友爱、文明的社会新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