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工作,市局结合《2025年市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了《重点行政检查事项检查标准》,现予以正式印发。各区(功能区)市政、环卫、园林、城管执法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的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上级部门暂未发布的行政检查事项的行政检查标准。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市局执法监督科反馈。
附件:1.重点行政检查事项检查标准
2.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3.珠海市城市桥梁管养要求(DB4404/T 61—2024)
4.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与安全评估规则(第二版)
5.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
6.人防工程检查指引
7.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
8.广东省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运营管理工作指引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