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项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
市民举报经查实可获最高20万元奖励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记者日前获悉,我市医保部门已全面启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于近日发布《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提醒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医保套现、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
《关于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提醒函》提出定点医疗机构“十严禁”、定点零售药店“十不准”、参保人员“五不可”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十严禁”行为包括严禁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无住院需求的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严禁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严禁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严禁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严禁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等。
定点零售药店“十不准”行为包括不准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不准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不准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不准聚敛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等。
参保人员“五不可”行为包括不可冒名使用医保基金;不可违规套现,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或实物套取医保基金;不可虚假就医;不可串换刷卡等。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可拨打电话投诉举报(0756—12345、0756—2138732),也可以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号楼409室)。经查实涉嫌欺诈骗保的,市医保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将给予举报人最高20万元奖励。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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