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以参加珠海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1、哪些人群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是否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答:(一)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本市户籍职工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非本市户籍职工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均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网约车、网络送餐等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等):可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单建统筹职工医保,不参加生育保险。
(三)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同时参加生育保险。
(四)在本市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不参加生育保险。
2、不同人群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分别是多少?
答:(一)职工: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5%(含生育保险0.5%),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1.5%(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2.5%(含生育保险0.5%),自2025年1月1日起提高至3%(含生育保险0.5%),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职工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为单位月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二)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参加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2%(自2025年1月1日起提高至2.5%),缴费基数为个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
(三)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5%(含生育保险的0.5%),缴费基数为本市公布执行的社平工资。
(四)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不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其月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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